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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教育部

將口語寫下來,便成為可以閱讀和書寫的「書面語」。文字無所不在---舉凡路標、看板、標籤、跑馬燈以及電視廣告、遊戲、書本、雜誌和報紙,走到哪,文字就出現到哪。孩子學到文字對日常生活的重要性,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呈現,用在不同的情況之下。

此時,父母可以做的事:

讓孩子看到你每天閱讀,當他們看到你讀報紙、目錄、雜誌、書和標籤,他們就會了解到閱讀的重要性,孩子也會跟著你這樣做。

確定孩子擁有自己的書和其他的印刷品。

將四處所見的文字,指出來給孩子看。當你帶著孩子旅行或是出門時,把交通標誌、街道指標、商店標誌、看牌及地圖唸出來。

當你在家工作時,可以把食品或日用品上的標籤和警告標示唸出來,還有邀請函、電話號碼以及月曆上的日期,都可以唸出來。

把要留給家人的訊息寫在紙條上,用磁鐵貼在冰箱上或是用大頭釘釘在留言板上。

給孩子寫字的文具,例如:粉筆、蠟筆、麥克筆、螢光筆、黑板或白板、紙張或鉛筆。

當孩子生日時或在一些特別的節日時,以書本做為孩子的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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